商標轉讓
編輯: 發(fā)布時間:2020-10-28 瀏覽:1993
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,依法定程序,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。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:合同轉讓、繼受轉讓、因行政命令而發(fā)生的轉讓。在實踐中,大量的轉讓注冊商標都是以合同方式轉讓注冊的。轉讓注冊商標,應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續(xù),且必須經商標局核準后,轉讓注冊才能生效。轉讓注冊商標而不向商標局辦理有關手續(xù)的,屬于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行為,根據《商標法》第四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將受到行政處罰,嚴重時還可能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。